“大海与高原的情谊——烟台市美术摄影作品展”
征稿函
今年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烟台援建聂拉木24周年,烟台市先后派出了8批援藏干部奔赴聂拉木,为当地藏区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讲好烟台援藏故事,展现奉献者风采,由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联、烟台市文广新局主办,烟台画院、烟台市美术家协会、烟台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 “大海与高原的情谊——烟台市美术摄影作品展”,拟于金秋十一月初在烟台画院陈列馆展出。
本次展览旨在深入基层,扎根人民,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烟台援藏干部的无私奉献精神,以艺术的形式“述说”烟台人民与聂拉木藏区人民的深厚友谊及支援成果。
一、 组织机构:
(一)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 承办单位:烟台画院
烟台市美术家协会
烟台市摄影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徐少宁
主 任:曲 波 黄亚林 孙光辉
副 主 任:李 玲 贺宗仪
委 员:赵聚奎 宋永胜 徐忠东
秘 书 长:孙成河
副秘书长:刘文胜 张纯彦 林裕超
三、参展作品要求:
(一)、美术作品
1、以表现西藏风情以及描绘援藏干部事迹、人物写生及藏民生活题材的绘画作品(含国、油、版、水彩及素描、速写)。
2、参展作者需提供不小于10寸作品照片或电子版图片5M以上二至三张进行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题目。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参展者拥有完整著作权。
4、国画、油画作品以竖幅为宜,所有作品不大于2米×1.5米。自行装裱。
5、参展作品照片需在10月10日前邮寄到烟台画院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二)、摄影作品
1、以表现西藏自然风光、历史遗迹、民族风情以及烟台援藏干部生活纪实图片。
2、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组照(一件)限6幅以内。
3、展览摄影作品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原则上不小于5MB。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可附简单文字说明)。不得采用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的标题。
4、参展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展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科技手段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6、每位摄影作者投稿限3件以内,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限制。
7、参展作者需在10月10日前将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四、作者待遇:
拟出版《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海与高原的情谊”烟台市美术摄影作品集》,每位作者可获赠一本。
五、展览时间:拟定于2018年11月3日
六、展览地点:烟台画院陈列馆
七、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等。
八、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九、媒体支持:本市媒体网络
十、投稿邮箱:ythy6226553@126.com,收件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岸路20号烟台画院 ,收件人:曲剑宏、赵子鉴,联系电话:0535-6226553。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5日